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二十二条有效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