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兼职、参与项目合作等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高等学校、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享受本地区有关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保障、激励等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