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河道和水库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探索实行河道采砂与河道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支持有河道整治技术和能力的采砂经营者按照河道采砂和整治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并根据河道采砂与整治规划对采砂所影响河段进行整治和修复,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恢复河道生态功能。鼓励和推广机制砂石的生产应用,逐步减少河道采砂量。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