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

本市有关部门应当结合精神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和各行业的诚信创建活动,树立诚信典范,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契约精神。

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教育的内容。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