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章 设施建设第七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