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五章 供水用水第四十二条有效城市环卫、绿化、道桥等市政公共事业用水,应当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