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因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等供水设施维护单位商定保护措施,签订保护协议。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