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每伐一株,应当补栽五株以上同类型树木,第五十条第三款第四项的情形,申请人还应当向树木保护管理责任人缴纳树木赔偿费。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