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有关建设规范,确保地下设施上缘留有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覆土层,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的使用功能。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