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活动。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