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桥梁安全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从事采砂、取土、爆破等危及城市桥梁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物品;(三)在桥梁上垂钓、堆放物品以及在桥梁护栏上拴绳挂物等;(四)其他危及城市桥梁安全的行为。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