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采砂、取土、爆破等危及城市桥梁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

(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物品;

(三)在桥梁上垂钓、堆放物品以及在桥梁护栏上拴绳挂物等;

(四)其他危及城市桥梁安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