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二节 城市道路占用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市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临时占道的书报亭(摊)、早餐亭、冷饮摊点、自动售货机、治安亭、信息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临时占道规划和设置规范。市、区城管部门依据临时占道规划和设置规范,进行设置审批和日常监管。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