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等业务,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