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高新区管委会支持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和发展。鼓励孵化器和加速器为在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