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节能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