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二章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第十条已废止禁止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或者使用客土生产实心黏土砖。对已建成的占用耕地的黏土砖瓦窑(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逐步复垦;占用非耕地的,建设、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