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二章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第九条已废止推广生产、使用下列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与产品:(一)非黏土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质墙板、轻质复合保温墙板;(二)新型墙体节能技术;(三)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与产品。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