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立清真灶;不能设立清真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放清真饮食补助费。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