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咨询机构(以下简称专家咨询机构),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专家咨询机构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由本级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