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征集史料文献、开展专题调研的方式,挖掘和丰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华侨文化、建筑文化等文化内涵。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科学研究,挖掘文化底蕴,提升文化品质。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