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四章 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地名标志是由政府确认标示地名的牌、碑、匾等法定标志物。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