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