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发展智慧燃气。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