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参加自治县各项事业的建设。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被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工龄连续计算。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支持和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各项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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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