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