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均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和依法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