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减量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杯具、餐具等用品。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