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减量措施第四十八条有效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消费者减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指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