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行人应当遵照交通规则通行,并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乱穿马路,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二)遇有车辆让行应当快速、安全通过;

(三)不得在人行横道滞留或者浏览手机。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