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指导其成员依法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