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成员因故不再担任职务时,可向居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经居民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成员出缺时,其候选人的提出,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进行,并召集居民会议进行补选。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