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第四十三条有效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科学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