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技术的保护和挖掘,组织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普查、研究、利用,以及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诊疗技术、典型医案和传统炮制技艺的整理、保存工作,推广应用确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