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分类处理与综合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居住区、商场、超市、便利店设置便民回收网点,开展定点回收和预约上门回收等服务。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对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废玻璃、废竹木、废织物等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