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分类处理与综合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规定的,可以拒绝接收,并报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