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