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