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七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