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第三章 资源再利用第二十条有效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再生利用应当安全、可靠,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