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桥下空间、车辆基地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道路、铁路等通行需要除外。

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高架线路下部空间的,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