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桥下空间、车辆基地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道路、铁路等通行需要除外。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高架线路下部空间的,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