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鼓励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生活有困难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予以适当帮扶。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