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