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文明经营,遵守下列规范: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明码标价;

(三)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依法保护顾客信息、商业秘密;

(五)经营活动不妨碍公共秩序、占用盲道,主动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义务;

(六)其他文明经营的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