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五章 健康保障/第一节 健康服务费用第一百零五条有效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每人每年的定额标准向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支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零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