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要素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