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