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