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依法计入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