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作出处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