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任何取用地热水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按实际取水量依法缴纳地热水资源费等相关税费。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